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平利县老县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河长制工作职责要求,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环境总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下设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镇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各项制度和职责,制定下发了《老县镇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完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形成“河长+警长+护河员”的工作体系,极大提高了河长管河治河的能力。全镇共设立镇级总河长2名,镇级警长1名,镇级河长1名,村级河长13名,护河员19名,在全镇主要河流和村级河流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3个、禁渔禁捕警示牌8个、河道危险地段警示牌25个,多管齐下推进河道常态长效治理。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公示牌、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全社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道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发展壮大民间志愿护河力量,推进志愿护河行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13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公告26份,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强化问题排查,深入研判整改。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各村级河长对所属河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限时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等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严格落实巡河护河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坚持源头管控重点监控,深入开展污水直排、垃圾乱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捕要求,全面维护和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巡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与13个村(社区)签订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严格执行“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加强河道巡查监管,严格护河员选聘、考核和监督,强化日常巡查管护,落实每日巡河护河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从源头抓好整改及养护,确保河道卫生整洁。
下一步,平利县老县镇将持续贯彻落实《平利县总河湖长令》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