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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出击“顽石”成器——安康实现采石采矿领域水土保持监管督导问题清零

作者:发布日期:2022-12-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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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康市水利局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全面强化采石采矿领域水土保持监管,通过自查自纠、复核督导、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组织对全市412个采矿权、160个探矿权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情况逐一开展排查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年底前顺利实现督导问题清零。

高位引领抓落实

为全面摸清安康市采石采矿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做好采石采矿领域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7位市级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对572个采石采矿企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和综合整治。安康市水利局作为成员单位,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开展核查核实,全面加强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将水土保持方面的7条工作标准列入《全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对全市参与自查自纠和复核督导检查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做到依据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台账统一。6月14日前,组织下属各县(市、区)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类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核实。6月15日,组织技术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自查情况及台账资料进行了审核认定。

多点督导查漏缺

安康市水利局抽调1名县级领导和8名科级干部参与市政府组成的10个督导组和150余人的督导队伍,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于6月15至30日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督办,逐个矿山进行摸底排查,逐个核实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方面的问题。2022年,安康市对全市412个采矿权、160个探矿权共组织市、县开展两轮督导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矿山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真、准、全”。共查找水土保持方面问题362个,形成问题台账,提出整治意见,向县(市、区)政府反馈。

“对症下药”定方案

安康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安康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标准和时限、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整改,按照安康市政府的要求和整治工作整改方案,针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一矿一策”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以及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报安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方案进行联合会审,会审后第一时间反馈给各县(市、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整改达标一个销号一个。

此外,全市市、县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工作进度。11月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明确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矿山一律关停。市水利部门对查找的水土保持方面362个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341个,确保年底前实现问题清零。

合力行动保成效

安康市致力加强采石采矿领域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堵塞漏洞、早处置到位。进一步加强并联审批,把好采石采矿项目审批准入关,对11宗采矿权延续申请要求矿山企业整改完成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后方可办理采(探)矿手续或延续手续,从源头上督促项目业主履行整改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常态化监管、并联审批、联合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22年,安康市为期半年的采石采矿领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了采石采矿领域项目建设情况,彻底解决了采石采矿企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变更)、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弃渣堆放、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历史遗留问题清零,全市采石采矿领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