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纪委 安康市监委
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现将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镇坪县委常委、副县长丁涛违规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丁涛在担任镇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镇坪县曙河生态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镇坪县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某某在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并在2018年10月、2020年5月和2021年2月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邹某某现金40000元和价值4999元的手机一部。2022年7月29日,丁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陕西粮农安康储备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曹德满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曹德满在任陕西省储备粮安康直属库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陕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在工程款拨付上提供帮助,并在2014年至2016年中秋、春节期间,先后4次收受刘某某现金20000元。曹德满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28日,曹德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安康市交通局建设养护科科长胡孝国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7年7月,市交通局建设养护科科长胡孝国带队到旬阳县交通局检查工作中,收受现金5000元。2017年9月、2020年中秋节前夕,先后2次收受下属管理单位现金15000元。2022年9月27日,胡孝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安康盐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孙礼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使用高档烟酒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孙礼存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高档烟酒,并在公司财务中核销相关费用共计12707元。在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期间,孙礼存主动退赔相关费用。2021年12月21日,孙礼存受到诫勉谈话,其他责任人一并受到相应处理。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上述通报的四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铁规矩硬杠杠,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牢记“三个务必”,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部署要求,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扛牢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强化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