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次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25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09:25 |
岚皋县水利局,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次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3〕5号)精神,现将2023年提前批次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15万元,其中:重点水利工程2000万元,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用于恒河水库建设(详见附表1);山洪灾害防治600万,用于岚皋县杜家沟等城区周边山洪沟治理工程(详见附表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315万元,用于岚皋县旱改水水利基础建设工程(一期)建设(详见附表3)。
二、本批计划实行项目管理。两县(区)要严格按照设计批复组织项目实施,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揶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不得调整项目计划,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自行提高项目建设标准;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 “2023 年底前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达90%以上、其他类别项目投资完成率达80%以 上,2024年3 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加强项目建成投运后的管护,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
三、两县(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费用。
四、两县(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相关规定,逐级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于2024 年上半年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
五、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陕西省水利统计系统月报报送范国,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月报报送网址:http://39.97.176.138:8080)。
六、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1、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水利项目计划表
2、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划表
3、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
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水利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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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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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 |
已下达中省补助资金 |
已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
本次下达省级资金 |
建设内容 |
批复文号 |
备注 |
1 |
恒河水库 |
中型水库,总库容8884万立方米 |
245900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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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加快导流洞及封堵塔施工,大坝坝肩土石方开挖,施工准备工程及临时设施施工 |
陕农改农经[2022]1851号 |
资本金注入 |
附件2: |
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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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
市县配套资金 |
主要建设内容 |
批复文号 |
1 |
岚皋县杜家沟等城区周边山洪沟治理工程 |
1209.14 |
600 |
609.14 |
河道治理长度1.06km,新修明渠、堤防等 |
岚发改农经[2022]630号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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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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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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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年限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已安排中省补助资金 |
本次下达 省级资金 |
设计批复文号 |
1 |
岚皋县旱改水水利基础建设工程(一期) |
2023年 |
修建取水枢纽、堰塘维修养护、引水渠道及引水管道等。 |
5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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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岚发改农经[2022]7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