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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全面部署农村供水应急保障工作

作者:发布日期:2023-03-1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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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有效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因素影响,切实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供用水环境。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供水应急保障体制机制。各地要立足当地实际和供水现状,从应对自然灾害、预防安全事故、杜绝人为事件等方面着手,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责任,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业务部门全力抓好保障落实。供水单位是供水应急保障举措的终端执行者,要从完善预案制度、强化巡查检修、定期培训演练、储备应急物资等方面提高应急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城乡供水统管优势,必要时可调动县城供水支持农村供水,农村供水支援县城用水,全力保障城乡居民供用水安全。

《通知》指出,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供水灾害,提高处置效能,保障供水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的关键决策支撑。省水利厅将建立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各市要按照《农村应急供水保障技术导则》(T/JSGS010-2023)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各县区要制定县域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供水工程要制定具体工程供水应急预案,千吨万人规模以下集中供水工程要有具体的供水应急举措,分散式供水工程要加强技术指导,多层次、全方位保障供水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应急备用水源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应急启动时能够正常启用。要充分发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作用,提高检测化验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应急供水期间检测频次和风险研判工作。千吨万人规模以上水厂要建立独立的化验室,做到水质风险超预判,提前化解。县级城乡供水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确保应急处置和抢险抢修正常开展。针对今年春夏连旱已成定局的不利影响,各地要立足防大旱、抗大灾保,在做好应急供水保障的基础上,首要做好拉水车送水准备,确保农村群众应急用水需求。同时,结合“敲门入户”大排查,开展农村供水巡查排查工作,将工程设施设备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