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农水局紧紧围绕“农村供水管理标准化”这一目标,按照省市农村供水“设施良好、环境整洁、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用户满意”标准化管理要求,夯实三个责任,落实三项制度,扎实认真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扛牢镇政府的行政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夯实镇政府辖区内的供水保障工作职责,各镇统筹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等工作。
发挥县农水局的行业监管责任。县农水局提前谋划,做好2023年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争取345国道修复项目资金180万元、抗旱资金300万元,修复提升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检查、指导工作力度,指导监管各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每月到镇督导检查一次,加强管理,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夯实责任,将行业监管责任始终贯彻于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严格的监管,实现农村供水管理标准化。
压实村(社区)委会(管水员)的运行管理责任。水厂的运行、水质的好坏,与各村(社区)、各管水员的责任心密切相关。各村(社区)成立了村级供水协会、制定了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供水章程、全县共聘用工程管护人员218人,指导监督管水员开展供水日常管护维护工作 ,水源地和输配送管网巡查、消毒药品添加、供水设备、消毒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落实运行管理机构。各镇、村(社区)严格按照农村供水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建立齐全运行管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调整更新,确保运行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作用发挥正常。
细化运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各水厂运行的安全运营、值班制度、卫生制度、水质检测、维护保养、计量收费、职责分工、安全生产等制度。
落实运行管理经费。建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护管护经费差额补助制度》和《农村供水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收取的水费不足以保证正常运行开支的情况下,县财政采取护管护经费差额补助办法,弥补管护经费不足问题,确保农村供水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