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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质增效

作者:李永明 郭峰发布日期:2023-04-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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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河湖管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汉滨区采取多种措施,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把河湖长管理工作列入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持续推进,抓出成效,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三长+一员”治河模式基础上,该区增设河湖长制“检察长”“法院院长”,构建“河湖长+警长+督察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护河员”的“五长+一员”新机制,河湖管护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先后组织开展“河湖环境整治春雷行动”“河道清障 利剑行动”“河湖监管联合行动”,整治“四乱”问题50个、碍洪问题8个。在此基础上,该区汉江汉滨段实现了全面禁采,取缔采砂点32处、拆解船只114条;规范整治农家乐10户、拆除临河搭建的钢架棚400平方米。通过不懈努力,该区水事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在506名护河员的基础上再增加94名,确保每段河流有人管,落实护河员岗位补贴576万元,护河员数量及补贴均为全市最高。同时组建30个护河志愿服务队,开展“争当‘河小青’保护母亲河”活动,激发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创建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以“政府购买服务+产权单位属地管理+水利部门行业监管+中标企业日常管护”模式对36座小型水库创新管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逐库安装雨水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健全管理制度,逐库落实专管员,补齐管理短板。

汉滨区还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不断优化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成员单位和镇办领导班子述职内容;区委、区政府连续4年组织对河湖长制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进行表彰,落实表彰奖励资金;区河长办对河湖管护成效差的3个村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