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电子邮箱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发布日期:2022-03-1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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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保证电子邮件安全、监测垃圾邮件,保障电子邮件用户的权益,要求所有用户以实名、真实单位、真实通信地址、身份证号码申请电子邮件。

2.单位公用邮箱用户信息由政办科进行统一管理,非授权人员不得浏览、修改电子邮箱系统信息。管理人员不得将该信息外泄或传播。

(1)由政办科负责单位公用邮箱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电子邮件系统运行通畅;

(2)机关保密人员负责及时检测、清除电子邮件中所含的恶意代码,并根据保密要求和内网安全运行需要做好电子邮件系统病毒防范工作;

(3)制定并部署电子邮件过滤策略,防范垃圾邮件和内部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泄密;

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机关电子邮件系统的信息安全。

4.本系统电子邮箱用户不得使用电子邮件对他人的人身、名誉等进行恶意攻击。

5.不得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病毒、黑客程序等一切恶意程序的散播和攻击。

6.不得使用电子邮件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活动。

7.不得使用电子邮件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散播黄色、淫秽内容。

8.不得使用电子邮件泄露国家机密。

9.邮箱管理人员须保护电子邮件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10.电子邮件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1)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尝试以他人账号和口令登录电子邮件系统,不得阅读、下载、保存、编辑、公开或透露公用邮箱或他人邮箱中的电子邮件;

(2)若发现任何电子邮件系统漏洞,或任何非法使用电子邮件系统的情况,须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或领导报告;

(3)不得阅读和传播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及其附件,提高对电子邮件病毒的防范意识,避免传播电子邮件病毒;

(4)若因工作需要,必须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发送工作信息的,应采取加密等有效安全保护措施。

(5)建立与网信部门联系、报告制度,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投递有害垃圾电子邮件的IP地址和有害垃圾电子邮件含有的特征关键词,并保留电子邮件地址和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