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城乡供水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排查综合整治,筑牢供水安全防线,坚决防范供水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绷紧安全生产“弦”,拧紧安全生产“阀”,把防范化解供水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夯实“三个责任”,抓住供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扎实推进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幸福安康提供坚实的供水保障支撑。
《通知》对做好城乡供水安全具体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安排。一要着力保障供水安全。强化城乡供水巡查排查,对供水水源“源头”到末梢“龙头”和中间水厂净配水“中枢”进行系统性、整体性清理清查、检修养护、提升整改,确保供水通畅、水质良好。二要全力保证用水安全。充分发挥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职能作用,及早管控水质安全风险,确保群众饮水“舌尖上”的安全。紧盯舆情信访和社会关注的供水焦点问题,及时响应和处置回访,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饮水问题。三要重点关注施工安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强化供水工程风险隐患整治。对混凝土浇筑、管网回填、管道水压试验等项目和隐蔽工程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施工;重点关注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撑、起重吊装、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存在较大风险的施工部位,细查快处不留任何安全隐患,确保供水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四要突出做好人员安全。要加强供水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从按时关水断电等细节抓起,始终绷紧安全弦,决不允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要做好基层一线管水员安全意识,持证上岗,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用水正常。五要加强宣传指导工作。要通过下发“明白卡”、倡议书等形式,做好群众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监督供水宣传工作。落实检修预告制度,及时公示停水检修预告和区域范围,确保群众提前足量储备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