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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召开第二季度水库、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作者:王安平发布日期:2023-05-1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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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平利县水利局召开2023年第二季度水库、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上传达学习了近期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通报和总结全县一季度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汛期水库、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分管领导和全县24个水库、电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按照“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逐库落实和公示“三个责任人”(党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巡查责任人)、“三项措施”(监测预警、运行调度、避险抢险措施)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库、电站《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应急抢险预案》。

三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水库大坝坝体、溢洪道、启闭机、备用电源、涵管等关键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要加强汛期水库管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各水库电站要在下游沿线醒目位置多处设立警示标牌,在泄洪前及时报告县级主管部门及沿线政府,通知下游水库,并对下游进行巡查,确保在行洪区内无人员被困事件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水库、小水电站平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