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通报》,按照中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石泉县获评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综合评价优秀县,并给予200万元激励奖励。
近年来,石泉县坚持稳进提质,加大水利投入力度,严格抓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的落实,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从群众最关心、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入手,聚焦农村安全饮水,统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汉江综合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水保治理等重点项目,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年度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和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任务。同时,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全面推行创新河湖管护机制。多年来,石泉县全县地表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Ⅱ类水质标准以上,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石泉县创新河湖管护机制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工作经验也顺利入选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据悉,石泉县已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综合评价优秀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