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河长办下发关于2022年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通报,石泉县在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2年,石泉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石泉县创新河湖管护机制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工作经验入选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强化河湖管护力量,实现“有人管”。全县共明确河湖长237名,确立护河员174名,分级分段明确河长,逐级推动落实。同时,县财政每年给县河长办预算20万元、每镇预算10万元,每村配备1-2名公益性岗位护河员,保障县镇村三级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行,真正实现河湖“有人管”。2022年县委常委会先后3次研究河长制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县级总河长带头开展汉江巡河12次,督促带动其余县级河长巡河128次,镇、村级河长巡河9900余次。充分发挥总河湖长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抓好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行河长述职制度,细化落实各级河长职责分工、任务清单和考评办法,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实现河长制工作责任全覆盖。
提升河湖管护保障,实现“合力管”。每条河流配备河长、警长和四员,并成立“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建立“河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和“河长办+督查办+考核办”三线督办考核机制,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2022年共开展“清四乱”自查11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8个,立案查处各类涉河违行政案件16起,立案查处非法捕捞13起、非法销售1起,清除弃土弃渣2万余立方、清理河道堆放砂石料1万余立方,办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问题彻底整改,河湖环境明显改善。
打造美丽河湖,实现“管得好”。始终坚持“抓严、抓早、抓实、抓小”,先后编制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一河一策等管水治水规划及水政执法系列制度,完成13条河流、15座水库、36个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十二五以来,全县共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污水处理站36个,实施农村改厕1280个,关闭污水排放口36个;建成农村区域垃圾处理厂4个,垃圾中转站12个,关停河道沿线养殖场28 个。取缔砂厂6个、堆砂点5个、运砂船18艘,拆除网箱养鱼379箱,污水有效治理率55%以上,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9.3%,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近年来,石泉县严格对照示范河湖创建标准,紧紧围绕“六无六有”标准,巩固提升中坝河省级示范河流、后柳镇省级示范镇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创建幸福河流三年行动”,推进“水美乡村”示范创建,提升创建水平。先后建成了4个人居环境示范镇、13个示范村,打造了123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县境内河湖环境明显得到提升和改善。汉江石泉出境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Ⅱ类水质标准以上,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