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启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096 | 公开目录: | 打好碧水保卫战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23 21:05 |
7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专题安排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昌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安康铁路法院、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水利、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五部门《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分别就开展联防联控联治、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等工作提出安排要求。会议强调,专项执法行动是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行动,是今年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进一步加强河湖安全保护、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推动河湖面貌实现持续改善、加快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扛牢政治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聚焦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二要强化执法联动,开展排查整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深化与公检法司和毗邻水利等部门跨区域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强化对重大问题的联合督导和专项整治,加强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加大典型案件查办,推动执法行动走深走实。三要及时报送信息,完善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专项执法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工作信息。要加大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快我市河湖管理立法工作,确保依法管河治河。要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河湖保护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河湖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