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087 | 公开目录: | 打好碧水保卫战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19 11:50 |
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第1号市总河湖长令,就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落实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作出安排部署。
总河湖长令明确了今年我市河湖管理重点任务,聚焦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水库管护水平、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予以安排部署。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建设安全、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还对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作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做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节水型单位创建,规范取用水行为。同时,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稳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保示范园、安全饮水、恒河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快创建一批市级示范河湖、陕西省幸福河湖,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提档升级,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