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我市市级河湖长全面开展巡河履职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2-0159 | 公开目录: | 打好碧水保卫战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09:36 |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深入推进“四级河长”治河机制,将河湖长制列为各级党政领导重点包抓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和重要报告事项,专题研究部署,下发总河湖长令,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切实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
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武文罡,市政府市长、市总河湖长王浩任汉江安康段市级河长。市委、市政府明确18名领导任市级河湖长,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市级河长强化统筹协调,带头巡河督导,调研破解重大突出问题,要求各级河湖长守牢发展底线,主动履职尽责,坚决扛牢河湖水质保护政治责任,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
市委、市政府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提标升级工作调度内容,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水环境情况,听取县(市、区)和部门情况汇报,督导问题整改,强化考核问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河湖长制部署安排及市河湖长督导要求,全面开展河湖环境整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市河长办组织督查组加大暗访督查,组织汉江漂浮物打捞清理、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深入推进示范河湖创建及志愿护河行动。通过市级河湖长示范带动,多方发力,系统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