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河湖管理暨水利执法工作培训会

作者:孙雷强发布日期:2022-07-25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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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河湖管理暨水利执法工作培训会
索引号 016048180/2022-0568 公开目录: 打好碧水保卫战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25 06:05

为提升河湖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2022年水利执法重点工作,7月22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全市河湖管理暨水利执法工作培训会。市水利局副局长江道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周小舟、市水利执法支队支队长周磊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河湖管理与水行政执法是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与任务,也是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水利行业管理水平的关键举措。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要规范项目审批。要深刻认识规范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是河湖强监管的重要前提基础,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全市涉河建设项目规范化审批,坚决杜绝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和批管“两张皮”等问题,切实维护好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二要强化过程监管。要按照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现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建、乱占、乱堆、乱倒等问题,坚决做到“遏增量、清存量”。三要强化问题整治。要结合“河道清障·利剑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非法采砂、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破坏河湖生态等重点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要全面积极主动排查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理整治,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四要完善执法机制。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畅通线索举报渠道,积极主动开展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增强全民水利法治意识。

会上,汉滨区和石泉县水利局作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陕西腾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若冰、省水资源与河库调度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杰,分别围绕“执法案卷评查”“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及河湖岸线利用”作专题培训。

    市水利局相关科室、市水利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河湖管理、水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水利执法大队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