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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19-06-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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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从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获悉,为全面评价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河湖监管和加快推进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6月20日至6月30日,石泉县河长办将对全县重点河道开展一次综合督查检查。

据悉,本次督查范围是全县11个镇、11条县级河流及其重要支流,以及15座小Ⅱ型以上水库电站。督查组主要针对各镇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情况、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镇、村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护河员履职情况、河道清洁保洁卫生状况、全县小Ⅱ型以上水库电站湖长制落实情况、小水电站生态基流落实情况、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以及近半年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采取现场督查检查的形式,对每个镇境内的重要干支流、重点河段进行现场走访和巡查。督查结束后,县河长办根据检查反馈情况及日常掌握的各条河流监管情况形成半年督查报告单分别报送各县级河(湖)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建立督查台账,并下发督办通知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