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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四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4-04-0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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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汉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维护河湖良好生态。日前,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法院、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石泉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县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的通知》,决定自3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在全县河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整治安排,3月底至4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对全县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进行动员部署。4月初日至9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9月底至10月20日前为巩固提升阶段,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巩固、推广活动成效,构筑夯实符合全县河湖生态保护的线索发现、办案规范、内外协调、社会宣传等具体平台,将活动成果有效转化为助推全县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要求,各镇要深化拓展专项行动,全面抓好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各环节工作,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县河长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将加大对各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力、问题突出、整治不彻底的地方和部门,将开展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