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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作者:陈光文发布日期:2024-04-2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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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岚皋县组建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级河湖总督察长任组长,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督察组,开展2024年第一次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督察组深入岚河流域孟石岭、南宫山、蔺河、城关、佐龙等镇,沿岚河干流全段实地查看了沿线河道水质保护、堤岸治理、河湖清理保洁等情况,对岚河流域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河湖监管执法、河湖长履职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

督察组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推动和美岚皋建设。

督察组强调,全县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河湖长要扛牢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做实常态化巡河工作,完善上下游联动机制,做好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县居民饮水安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采乱挖、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占河道等行为,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确保整治常态长效。要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完善沿岸标识标牌,做好“孟石岭镇女子护河队”等先进经验推广,引领形成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引领作用,通过巡河问水、视察监督、建言献策等方式,带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治理,集智聚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业兴、人和”的河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