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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全面落实河湖库渠主体责任织牢防溺水安全网

作者:周传水发布日期:2024-05-1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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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已进入主汛期,随着天气逐渐进入高温炎热阶段,河道洪水灾害、水库泄洪随时发生。同时,高校和中小学校即将进入暑期放假,学生私自外出戏水、玩水、游泳等现象骤然增多,溺水安全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为有效降低溺水安全事故发生率,近日,石泉县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库渠安全暨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水工程管理单位全面落实河湖库渠及各类涉水工程主体责任,坚决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求各涉水景区管理单位,各涉水工程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强化河湖库渠管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夯实河道、水库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预防、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加强对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从管理、教育、防范等方面抓好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群众生命安全。

二是迅速行动,开展河湖库渠重点部位隐患大排查,紧盯薄弱环节,对各类水域以及其他容易诱发溺水事故的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治,实行问题动态清零,确保隐患排查处理到位。

三是强化巡查,做好防范工作。要求各涉水管理单位、涉水企业切实加强河湖库渠沟溪及各类涉水工程巡查检查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不定期对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巡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间断对河湖库渠沟溪及各类涉水工程进行巡查检查,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强警示,规范安全管控。结合汛期河道管理和山洪暴发特点,加大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在河道、水库、池塘、沟渠、蓄水池等地设置“禁止下水游泳或嬉水”的水域安全警示警戒标识、标志以及安装防护设施。通过书写警示标语、制作警示标牌,进行安全警示提醒,确保安全警示到位。并在河湖库渠旁的人流密集处,设置安全防护栏、隔离带,配备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口哨、警示牌等水域救生设施,全力避免溺水事件发生。同时,在江河、湖库、渠道迅速完善规范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的同时,严禁中小学生下水游泳或嬉戏,做好开展危险水域巡防和劝离工作。

五是强化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各涉水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河道采砂经营企业、涉水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种突发状况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