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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多措并举守护河湖幸福安澜

作者:发布日期:2024-08-13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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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多措并举 守护河湖幸福安澜

近年来,镇坪县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通过多种渠道、多部门联动执法,在河湖治理与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守护了一方幸福河湖安澜。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强大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定期通过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河湖长制会议等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总河湖长的牵头抓总作用,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河湖长+警长+护河员”协作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部门和镇村责任。完善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警长+护河员”管理体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压实压牢工作责任。每年印发县总河湖长令和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清单,组建河湖长制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落实。县级河湖长带头每月开展巡河督导至少一次,及时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不落空的工作格局。2024年截止7月底,县委、县政府及县河长办累计会议研究河湖长制工作7次,解决涉河(湖)问题39件。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坚持治河、护河、养河并举,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在创新“河湖长+警长+护河员”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每条河湖特点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推行“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同时组织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对1312.6公里重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累计清理淤积砂石土方约18万立方米,有效提升了河道行洪能力。统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及巴山小水电站清理工作,持续优化河湖生态功能,2024年共计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毛坝河、洪石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退出小水电6座,整改24座。积极清理河库水面,河库水面165.5平方千米,出动500余人次、船只30余艘,清理岸线垃圾、水库漂浮物等6000余方,截止86日已经全面清理完成,全县河库基本达到“河面无漂浮物、岸线无暴露垃圾”目标。同时,积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镇坪县竹溪河通过市级公示命名成功创建为市级幸福河流,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幸福河湖整体提升。

三是部门联合亮剑,集中开展整治。为全面落实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县河长办充分发挥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的专业优势、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职责、县公安部门强力执法力量、县法院的法律保障作用,抽调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两个河湖“四乱”督导检查组,在全县开展河湖“清四乱”利剑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处各类涉河乱象问题12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督促清理违建棚房1座、弃渣堆体3000余方、岸线垃圾200余立方,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件、涉河“四乱”案件1起。同时,督导检查组充分利用督导检查机会,全面系统的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全民护河治水。每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宣传车、彩页、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积极开展主题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提高公众爱河护河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同时县河长办每年举行4次“保护南江河,你我同行动”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全县河湖岸线白色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