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联合成立工作组,组织各地市开展地下水水政专项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地下水执法效能,持续巩固地下水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为全省地下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专项执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涉地下水执法机制建设情况、法定职责履职情况和地下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排查,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做到地下水取用监管常态化、全覆盖,确保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和上级交办线索的排查、核实和处置,切实维护地下水取用水秩序。第二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省水利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组建地下水执法联合检查组,以座谈交流、翻阅案卷和工作资料、查看整改现场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案件查办工作,促进全省地下水水政执法工作有力提升。
在专项执法开展过程中,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指导,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水行政执法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地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衔接沟通,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查处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涉地下水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地下水水政执法方式方法,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良性机制,切实提升地下水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