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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化”措施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水平

作者:刘攀 刘梦燕发布日期:2019-06-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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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攀 刘梦燕)我市采取常态化推进、多样化宣传、机制化评价的措施,推动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舆论氛围,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度。

宣传推进常态化。成立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办公室,充实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召开部长办公会2次,领导小组会2次,主要领导批示3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宣传手段多样化。市、县、镇三级联动,层层开展宣讲,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市级领导宣讲15场次,县区宣讲180余场次,镇办宣讲2000余场次。着力构建党报党刊、社会面、新媒体宣传大格局,省、市媒体发稿743篇(条),市、县网络平台转载宣传稿件1500余篇(条);城镇和村组处处见标语,电子广告屏覆盖率保持在66%至75%区间;积极开展小品小戏创作,推出一批接地气、受欢迎的法治文艺作品。2018年,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94.25%,位居全省第一。

宣传评价机制化。建立健全媒体联动、干群互动、人民评价三项机制,努力把宣传发动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汇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对原创性重要稿件和工作信息,联合各大媒体同步跟进,形成强大的宣传效应;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模式;建立以镇办为单元的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全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7.36%。公众安全感95.06%,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