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12月份,我局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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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24年12月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表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镇坪县小溪河水电站工程 |
镇坪县渝溪曙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镇坪县曙坪镇 |
2 |
镇坪县三大峡水电站工程 |
镇坪三大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镇坪县曙坪镇 |
3 |
镇坪县新曙河三级水电站工程 |
镇坪县新曙河三级水电站有限公司 |
镇坪县曙坪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