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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月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第一次公示)

作者:发布日期:2025-06-1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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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陕西省月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陕西省月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流域概况

月河是汉江北岸一级支流,位于陕西省安康市中部,月河发源于安康市汉阴县平梁镇梨树河村,流经汉阴县、恒口示范区、安康高新区和汉滨区,在安康汉滨区建民办红莲村汇入汉江。流域面积2829km2,干流全长114km,平均比降3.29‰,月河流域植被稍差,降水丰沛,多年平均降水量868mm,多年平均径流量3.06亿m³。月河流域呈羽状分布,南岸河流稀疏,北岸支流发育,河网密集。

(3)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月河全流域,涉及汉阴县、恒口示范区、安康高新区和汉滨区。月河流域综合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4年,近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50年,以近期规划水平年为重点。

(4)规划任务及主要内容

月河流域综合规划任务主要为:防洪、水资源、城乡供水一体化、灌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等。规划主要内容为:

1、防洪减灾: 构建现代化防洪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月河干流及付家河、恒河、观音河沿线重点防洪保护区河段以护岸(堤防)等工程为主,维护岸坡稳定,保障河道排洪能力。支流构建以河道疏泄和堤防(护岸)为主,水库蓄滞为辅的防洪体系。

2、水资源:提升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外流域调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3、城乡供水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水源工程,满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全面保障供水安全。

4、农田灌溉完善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5、水生态保护修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保障河湖生态基流,建设滨河生态廊道、生态护岸及生态缓冲林带,消减沿河两岸的面源污染,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湿地,全面建设绿色生态月河。

6、水土流失治理:以月河为主线形成水系绿化生态廊道的线性防治区,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形成面状防治区,形成科学、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恢复、改善和美化规划区域的生态环境。

7、智慧水利:通过智慧水利建设,提高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和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改善政府公共服务。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康市水利局

单位地址:育才路市政府20楼

联系人:孙薇

电话:0915-3808699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系人:牛盼盼

联系电话:15660878708

邮箱:178117432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月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