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8月20日至23日降水天气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5-08-20 16:03
分享到:
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8月20日至23日降水天气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5-0563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5〕143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8-20 16:03

各县(市、区)水利(农林水)局,安康高新区社管局、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

据市气象台预报,受低层切变和副高外围暖湿气流共同影响,预计今天夜间起至23日我市多降水天气,降水期间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最大小时雨强可达 20-40毫米,个别镇办可达50毫米以上。过程累计雨量:全市大部15-40毫米,局地受短时强降水累加影响可达70毫米以上。省水利厅已发出明电,就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防御应对工作提出严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加强监测预警。各县(市、区)要利用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成果,结合测雨雷达和短临降雨预报,多阶段提前发布山洪灾害预警,着力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要考虑前期降雨对土壤产汇流条件造成的变化,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对山洪灾害作出更精准预报。严格落实水情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态势,根据降雨和洪水发展过程,分阶段、分层次发布洪水预报预警信息。

二要强化会商研判。各县(市、区)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每日汇总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实时数据,确保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动态分析汛情发展趋势,预判风险点及防御薄弱环节;结合研判结果科学制定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指令快速传达、措施落地见效,提升洪水防御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要加强巡堤查险。各县(市、区)对重点部位、险工险段加密巡查,强化抢险力量预置和抢险准备,加强上下游信息通报,对河道风险区、险工险段、景区、滩区、桥梁、涉河在建工程等提前落实转移避险措施。在强降雨来临前,停止山洪沟道、河道内施工作业,及时撤离生产作业人员和设施设备。按规定拆除浮桥并锚固浮舟;清理河道阻水设施,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要突出山洪防御。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双预警、双叫应、双转移、双反馈”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五个环节”责任及措施。尤其对危险区、特殊群体、山区农家乐、民宿、景区、外来游客、施工单位等提前落实转移避险措施,确保有人提醒、有人负责,做到预警全覆盖、叫应全链条、转移无盲区。

五要确保库坝安全。各县(市、区)要细化落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各类库坝防汛“三个责任人”要上岗履职,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落实中小水库安全度汛措施,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备足彩条布等应急物资,必要时提前覆盖土坝坝体,确保工程安全。加强库坝泄洪放水安全管理,及时预警通知下游沿河城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

六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市、区)要严肃防汛纪律,强化值班值守,规范值班流程,做好各类预警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报送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及防御工作动态,确保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持续跟进。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