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陕西省岚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该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实施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查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Tvft7eIbd5L-Sarw-nCXw?pwd=akhs 提取码: akhs
2、纸质版查阅:公众可在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康市水利局
单位地址:育才路市政府20楼
联系人:孙薇
电话:0915-3808699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系人:牛盼盼
联系电话:15660878708
邮箱:1781174322@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也可以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IXmRzH5Tx_p-8K2i9mW0w?pwd=akyj 提取码: akyj
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已填写的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