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镇坪、恒口农林水局,安康高新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现将安康市2026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锚定“水库不垮坝”目标,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责任制,全覆盖落实管护机制,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维修养护资金,强化水库大坝监管,抓好水库值守巡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稳定发挥。已公布的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完成网络培训、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切实领责履职,切实做好、做实、做细水库大坝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人员自行接替。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报县级水利部门备案,由县级水利部门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更新信息并同步完成新责任人网络培训,不再另发通知公布。
1、安康市2026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2、安康市2026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安康市水利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