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幸福河湖建设省级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5-0831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水规计发〔2025〕34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08-12 14:46 |
旬阳市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幸福河湖建设及小型引调水省级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5〕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幸福河湖建设省级试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600万元,主要用于吕河幸福河湖建设省级试点项目。
二、本批计划实行项目管理。你市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尽快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加设进度、质量和安全。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及省水利厅等六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初步设计审批,按照分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实施。
三、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3〕9号)相关规定,加快计划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控资金支出范围,资金拨付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8〕6号)相关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进度、自评报告和举证材料。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和下年度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如需调整和完善年度区域绩效目标的,应在收到文件15日内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备案。
五、加强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及时更新水利投资直报系统(报送网址:http://39.97.176.138:8080),及时准确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投资月报报送工作。并向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准确按时报送有关统计和财务报表,市水利局、财政局将视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稽查抽查。
六、资金预算另文下达。
附件: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幸福河湖建设省级试点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5年8月11日
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幸福河湖建设省级试点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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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基本情况 |
总投资 |
本次下达资金 |
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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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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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吕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新建 |
5916.78 |
1600 |
(1)水域空间保护修复:水域空间保护修复3.0km; (2)河湖堤岸功能完善:河湖岸线功能恢复6.3km; (3)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8km2; (4)水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创新:文化展示长廊4处; (5)智慧监测设施:河道智慧化监测3处; (6)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管理:沿吕河干流完善告示牌设施15处,防溺水“四个一”10处,埋设界桩界牌设施125处。 (7)新增便民利民亲水设施5组。 |
陕水河湖发〔2025〕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