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严格抓好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6-04-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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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严格抓好水库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6-0231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6〕45 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14 17:58

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安康高新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综合办;各大型水库;市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

近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部署水库管理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水库大坝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坚决锚定“水库不垮坝”目标,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排查水库安全隐患,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水库日常管理和数字化治理,落实落细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水库安全,为全市平安度汛打牢基础。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筑牢水库安全防线,提升水库治理水平,全力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织密责任体系

(一)夯实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县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压实压紧水利部门的行业责任及水库管理运行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分级负责机制,市级强化监督指导,县级履行辖区责任,水库管理运行单位抓实日常执行,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官主责,实行“一把手”抓水库安全管理,协调解决资金、专业人员等难点问题,抓实督帮问效等重要工作。

(二)从严领责尽责。全市 157 座水库已全覆盖落实“三个责任人”,115 座小型公益水库在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管护机制下落实了专职管护员。要严格执行《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完成网络培训,熟练掌握应知应会,主动领责高效履责,抓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责任人有名、有实、有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全面宣传贯彻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26 年 1 月修订),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强化水库漫坝险情和垮坝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 水运管〔2022〕393 号)。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人和事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纠正等,对导致漫坝、垮溃坝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抓紧汛前准备,筑牢安全基础

(四)高质量修编方案预案。突出安全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依据技术规范,逐库编审《水库调度规程》《大坝安全管理预案》,分年度修编《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快编制《流域水库联合调度预案》。在建水库要编制《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方案预案要简明扼要,可行管用,按程序完成审查批复、备案工作。

(五)逐库实战练兵。大型水库要在汛前完成以洪水调度及安全泄洪为中心的实战训练。中小型水库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按照“注重实效,只练不演”要求,组织中小型水库在汛前逐库开展一次实战操练,突出水情监测、预报预警、会商决策、洪水调度、组织协同、险情处置、转移安置等,熟练掌握调度指令,养成应对多种险情的实战技能,确保紧急时刻响应及时,指挥有序,安全撤离,确保水库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安全处置。

(六)闭环查治隐患。坚持全覆盖排查、全链条整改、全周期查治原则,组织专业力量逐库开展再排查,盯牢大坝、溢洪道、泄放设施、启闭设施、机电设备、穿坝建筑物等关键部位和值守巡守、预报预警、调度、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分项建立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资金筹措、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一般隐患在 4 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近期尚不能整改的,要精准制定方案,落实应急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要及时消除坝体渗漏、闸门启闭不灵、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问题,重点整治私搭乱建、溢洪道侵占、设障碍洪等违规问题,强力推进侵犯水库防洪库容问题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水库库容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确保水库始终良性运行状态。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问责追责。


三、紧盯重点环节,严格运行管理

(七)持续强化水库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文件,县级水利部门要加强辖区水库注册登记、常态安鉴、降等报废、数据治理、河湖划界、“四乱”整治、生态环保、维稳反恐、涉库项目等日常监管,抓好责任落实、预案完善、物资储备、实战练兵、汛限水位、监测预警、防洪调度、泄洪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县级水利部门“一把手”要全面安排和督办水库管理工作,经常过问落实情况;水库业务人员要扛起责任,认真履职,经常性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要紧盯不放,持续督办,真正整改到位,坚决守住水库安全底线。

(八)突出蓄水安全管理。要加强水库蓄水泄水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新建水库、刚除险加固水库、长期未蓄水或未经高水位考验的水库要严格依照法规及批复文件组织蓄水,严禁未批准擅自蓄水,严禁违反技术规程蓄水。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水库蓄水、泄放的安全观测检查,确保不出问题。

四、攻坚工程短板,提升治理水平

(九)动态清零病险水库。抢抓当前黄金施工期,突出质量安全双达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除险加固项目 11 月底前高质量完成主体工程及完工验收,2027 年 10 月底前竣工验收。在建项目法人要制定安全度汛预案,落实度汛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度汛应对。十四五期间已完工项目要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并印发鉴定意见书,确保水库恢复功能并发挥效益。要充分认识大坝安全鉴定的法制性、专业性和体系性,积极筹措经费,逐库落实专业单位,提高鉴定质量,在 10 月底前完成安全评价、审查批复和信息更新。对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应按程序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坚持随病随治、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水库带病运行。要用好中、省资金,巩固提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扎实抓好水库年度维修养护,确保水库及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十)推进清淤试点示范。水利部已将水库清淤列为重点投资方向并制定《水库清淤技术规范》(ST/T845-2025),省水利厅已印发《水库清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积极推进汉滨区黄石滩水库清淤前期并纳入中省试点;对省级已批复清淤方案的旬阳市平定河、恒口示范区白鱼河水库,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资金到位后即组织实施,打造市级试点示范;适时启动和抓好汉阴县观音河、安良、清水沟,平利县古仙洞,汉滨区新民、灌沟水库等清淤前期工作。


五、落实关键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十一)病险水库一律空库。病险水库、退出电站、已批复报废未落实工程措施水库要坚决执行空库措施。有重大隐患水库要论证空库或限制水位措施,经县级水利部门批复,县级政府备案同意后予以执行。相关县(市、区、开发区)水利部门要针对性开展空库或限制水位措施再核查,逐库复核空库或限制水位措施落实情况,并记录在案,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十二)严格执行汛限水位。大、中、小型水库汛限水位是安全红线。要坚决落实水利部《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水防〔2020〕99 号),从严抓好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禁违规超汛限运行。对超汛限运行的水库要“一对一”落实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对因超汛限蓄水造成不良后果的水库及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十三)提高监测预警效能。对标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矩阵要求,持续推进水库标准化建设和水库数字孪生系统建设,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提升水库数智化水平,加强数据汇集、传输与分析应用,实现水库实时监控、精准研判、智能预警,为科学调度与风险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大中型水库要进一步完善自有专用监测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调试,确保 2 路视频监控及其他监测信息稳定、流畅接入国、省平台。小型水库要全面自查自纠,对损坏、老化设备及时维修,确保设施正常可用,监测信息全部接入省级平台。逐库落实洪水预测预报预警措施,支持水库与气象、水文建立协作关系,科学研判,确保将预警信息直达每座水库,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水库要完善泄洪预警措施,采取广播、网络、电话、警报器、锣鼓等办法,确保紧急情况能向上级及时报告,能向受威胁区有效预警。

(十四)强化应急抢护处置。要健全水库险情应急处置体系,县级要成立水库险情处置抢护专家组,组建水库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加强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实战训练,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装备设备,确保紧急情况时快速调配、高效使用、处置科学。要加密汛期巡查频次,加强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重点部位和整体运行状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修复。要强化调度管控,抓好泄洪管理,细化转移避险应急预案,健全信息发布办法,明确群众转移路线,确保涉库风险区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坚决杜绝人员伤亡。 要跨部门与应急、气象等联动,落实出险保安各项措施和责任,一旦发生汛情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制定抢险方案,迅速开展应急抢护,做到及时报告、有效处置。要逐库制定超标准洪水防垮(溃)坝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预置挖掘机等抢险设备,及时扩挖临时溢洪道、抢筑子堤、铺设彩条布等,严防漫坝、垮(溃)坝事件发生。

(十五)精准调度大型水库。要强化大型水库联合调度管控,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坚决维护指令严肃性和权威性,采取“提早调、果断泄、科学蓄”方式,科学精准调度汉江干流水库群,提升陕川鄂渝防洪信息互通机制,探索研究汉江安康段大型水库联合调度数字孪生系统,确保汉江洪水平安过境,保障安康中心城区及下游县城防洪安全。

六、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保障支持

(十六)严格值守及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水库值班及汛期24 小时值守制度,严明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代岗等现象。汛期小型水库专职管护员务必 24 小时在岗值守,全面掌握水库运行状况、值守应知应会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常态化开展水库巡查,全力保障水库安全度汛。完善水库突发险情信息报送制度,灵敏畅通,及时报送,不得有险不报。对怠于职守,忽视安全,违章蛮干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安康市水利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