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岚皋县河长办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在全面摸清和彻底清理整治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历次、各级、各类明察暗访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全县河湖健康。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半月,分再次梳理、集中整治督察、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重点围绕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对未发现和新增“四乱”及其他涉河涉湖问题进一步梳理归类、查漏补缺,逐一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帐和整改方案,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并对历次、各级、各类明察暗访发现的涉河涉湖问题开展“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管,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与此同时,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县河长办还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和纪律要求,要求全县各级河湖长坚决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河长制成员力量,真正把整治行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强化巡河督查和协调落实,全力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对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该县还将提请上级河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力促各项整改整治措施持续深入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