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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作者:发布日期:2019-08-16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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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民风建设“三年成新风”之年。当前,高考、中考录取工作接近尾声,“升学宴”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化风成俗,巩固扩大新民风建设成果。日前,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问题。

一、汉滨区紫荆镇人大代表,沙坝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妇联主任王开慧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王开慧同志在家为其女操办“升学宴”,置办酒席15桌,宴请村民等50余人(非亲属若干人),共收受礼金19000元。2018年9月,王开慧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回。

二、岚皋县蔺河镇草娅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主任代定成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7月,代定成同志在农家乐为其女操办“升学宴”,置办酒席5桌,宴请村民等40余人(非亲属若干人),共收受礼金8000元。2018年11月,代定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回。

三、镇坪县华坪镇尖山坪村支部党员、九组组长周远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周远华同志在家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宴请村民等100余人(非亲属若干人),共收受礼金20000元。2018年11月,周远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回。

四、旬阳县小河镇铁厂村党支部委员刘吉成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刘吉成同志在家为其子操办“升学宴”,置办宴席8桌,宴请村民等(非亲属若干人),共收受礼金28500元。2018年12月,刘吉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回。

2014年8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就出台了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子女升学等喜庆事宜的规定。上述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落伍,行为与新民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纪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对纪律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带头违纪。

通报要求,良好社会风气从点滴抓起、从细节做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把新民风建设“三年成新风”工作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新民风建设的主力军,要争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作为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新民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