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作者:发布日期:2023-01-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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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水利工程技术中心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东井街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工程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水土保持、节水灌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二)承担全市水土保持相关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组织开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承担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承担全市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节水灌溉、水利风景区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承担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受监督水利工程单位的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核备工程质量结论;参与全市水利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相关工作。

(五)配合做好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参与水利建设项目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水利工程领域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和水利科技知识普及工作。

(七)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0915-3114005)

承办本单位各项工作制度的拟订和督促实施;承办文秘与公文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干部教育、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和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会议组织等工作;承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群团等工作;承办水利工程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水土保持、灌溉排水工程等水利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全市水利技术人员培训、水利科技知识普及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水利水保科(0915-3116797)

承办全市水土保持方案、高效节水方案审查和水土保持、灌溉排水等项目审查和技术服务工作;参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及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承办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灌区有关工作;参与全市水土保持相关规划、计划和方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承办市级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生产建设项目等信息监测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信息化工作;承办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重点项目、坡耕地与生态液洁小流域等建设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晨水保示范园、水利风景区、优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和创建工作;拟订和实施有关水土保持、灌溉排水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配合做好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选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

(三)工程质量科(0915-3113600)

承办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的技术指导;承办全市水利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相关工作;承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拟订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划分、外观质量评定方案;协助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列席重要隐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核备(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水利建设项目稽查工作,参与水利建设项目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起草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