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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发布日期:2019-09-1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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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宁陕县筒车湾镇龙王潭村党员吴朝勇未按规定缴纳扶贫互助资金占用费的问题。2016年4月,吴朝勇向龙王潭村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申请借款1万元,借款期限1年。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吴朝勇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予缴纳资金占用费。组织核查期间,吴朝勇才补缴了此项费用。2019年3月,县纪委给予吴朝勇党内警告处分。

2、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互助协会会计岳小东违规核销误工补助的问题。2016年12月,兴隆村互助资金协会时任会长李某才、出纳李某华和会计岳小东商定,由岳小东经手填报了该3人“贷款收款补贴出差费报销单”,并在该村互助协会资金中予以核销,违反了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工作人员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的实施办法》。2018年11月,岳小东将核销的费用交入兴隆村互助资金协会账户。2019年3月,皇冠镇纪委给予岳小东党内警告处分。

3、宁陕县农商银行原江口支行行长裴建军、江口支行客户经理黄同仁将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2016年12月,黄同仁为了降低单位存款基数,完成次年存款任务,向城关镇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借用资金29万元用于倒账,经时任江口支行行长裴建军审批签字后将该资金转至该行职工张某的丈夫何某某个人银行账户。2017年1月,将资金转回宁陕县城关镇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账户。黄同仁身为银行客户经理,裴建军身为银行主管领导,对此负有责任。2019年5月,县农商银行给予黄同仁记过处分,给予裴建军警告处分。

4、宁陕县四亩地镇严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周文兴违规侵占扶持资金等问题。1993年至2016年2月期间,周文兴先后利用身为严家坪村罗家沟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罗家沟板栗专业合作社董事长的职务之便,违规侵占产业扶持资、移民安置等资金,对罗家沟板栗专业合作社管理不民主,财务不公开,擅自处置村民退耕还林粮食,造成村民损失。组织审查期间,周文兴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5月,县纪委给予周文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期,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更加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细抓落地,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和工作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