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4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曾岚作了关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重点对专项斗争推进举措、存在问题等进行说明。
在逐级压实责任方面,我省实行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县两级公安局长扫黑除恶承诺制,严格落实线索核查签字背书制度。
在持续深挖彻查方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9部门建立了“打财断血”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与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打财断血”协同配合机制,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追缴、没收力度。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省公安厅采取易地用警侦办、指定易地管辖等措施,保证了侦办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协同会商办案机制和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审机制不断健全,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严肃查处“保护伞”问题。
在深化行业整治方面,1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有效堵塞了行业管理漏洞;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在落实督导要求、下茬推动整改方面,全省上下全力配合,坚持立行立改。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我省反馈的具体问题,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提出了具体措施。截至今年8月底,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均属于长期整改范围。对督导组向我省交办的涉黑涉恶线索,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