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8年水利统计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12-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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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8年水利统计年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57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8〕245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06 09:05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恒口示范区社会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

按照中省有关统计工作的安排,为及时反映水利发展改革成果,准确把握水利发展形势,全面完成中省统计工作任务,现决定开展我市2018年水利统计年报布置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水利统计报表制度及相关专业规定(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水利统计年报工作以及2019年统计月报工作,现将年报相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任务包括内容

(一)统计年报内容、填报平台:(1)“水利投资建设统计”、“水利综合统计”、“水利服务业统计统计”三大模块,均要求在水利部网上直报系统(http://sltj.mwr.gov.cn)填报;(2)地方水利财务信息报表:通过网页(http://czzx.mwr.gov.cn/)或者单机版(单机版在安康水利统计群下载)填报。(3)省级统计年报:共11类专业统计报表,继续沿用Excel电子表格填报。

(二)统计报表上报时间:

1、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快报表(年综100表):当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审核上报;

2、水利综合信息统计表(年综101表-108表)、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年综109-1表~109-6表):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审核上报;

3、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月建400-402表):每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审核上报;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年报(年建300-305表)2018年12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审核上报;

4、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年服01-07表):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及审核上报。

5、地方水利财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地方水利财务信息4张表为年报,每年2月10日前报送;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一年上报两次,分别于每年9月25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

6、省级统计年报:2018年12月26日前完成填报。

(三)填报方式:(1)“水利投资建设统计”、“水利综合统计”、“水利服务业统计统计”由各县区水利局分别填报,市局各科站统计负责人分专业汇总审核(详见附件5);(2)地方水利财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由各县区水利局财务科室填报,报市局规计科汇总。

二、填报要求:(1)部统计报表:注意综合报表和基本情况表的衔接对应,凡2018年规模以上设施在综合报表里有新增、减少或是重要属性特征发生变化的水利工程设施,均应修改、填报相应的基本情况统计表,使其与综合报表同口径指标内容一致;供水能力有增减变动的,应注意是否有相应的水利设施增减变化。(2)省级统计报表:水利建设任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和2018年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注意与相关年报数据一致;专业口报表由市局各专业科站负责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3)市局各专业科站统计负责人对本专业当年变化较大的指标情况做好相应分析报告,并对各类统计数据的递减变化予以说明。以上报表各县(区)在完成网上填报的同时,由各县区规计股牵头汇总上报,统计成果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19年1月1日前将电子表和签字盖章件报市局各相关科站。

三、其他填报说明

省级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文件在“安康水利统计”统计群下载。,在报送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业务科站统计负责人员沟通和联系。

附件.rar1:部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2:部水利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3:部水利服务业统计制度

附件4:省级各类专业统计报表目录

附件5:市级各年报负责科站和负责人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