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汛期将至,为确保全县电站水库安全度汛和临河建筑施工安全。
一要强化安全度汛意识。蔺河、金淌、花坝、湘子坝电站和岚河漂流管理处要切实增强安全度汛意识,坚决服从全县防汛安全大局,牢固树立“防汛第一,发电第二”的理念,严格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进行泄洪。汛期内,蔺河、金淌、花坝电站在提闸泄洪调峰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县防汛办,由县防汛办向蔺河乡、城关镇、四季乡和湘子坝电站工程项目部、岚河漂流管理处预警。
二要明确泄洪预警时限。蔺河电站泄洪调峰必须1小时前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汛办务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通知蔺河乡、城关镇和花坝、湘子坝电站、岚河漂流管理处做好防汛应急准备,由蔺河乡、城关镇负责迅速预警到户。
三要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一是蔺河、金淌、花坝、湘子坝电站和岚河漂流管理处必须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总体要求,落实防汛值班人员,完善防汛预案,加强防汛值班,保证信息畅通。二是主汛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岚河采砂取石。因县、乡重点工程需采砂取石的,必须报县防汛指挥部批准。三是蔺河乡、城关镇、四季乡接到县防汛办传递的上游电站泄洪调峰信息后,必须预警到户,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安全。四是由陕西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金淌电站负责,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