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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来我市督查丹治工程

作者:发布日期:2010-11-3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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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25日,长江委水保局总工冯明汉、生态处处长张小林、主任科员周鸿基,陕西省水保局生态处处长李孝地、副调研员柳诗众、财审处副调研员魏久花等一行8人来我市督查2009年“丹治”工程进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汉滨、汉阴、石泉、紫阳、旬阳和白河6县区2008-2009年度“丹治”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现场,查阅有关内业资料,并分别听取了市、县区关于“丹治”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督查组对我市2007-2009年实施“丹治”工程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我市的显著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市县区相应制定了“丹治”工程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工程验收办法,并将项目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把“丹治”工程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督查,多次深入到小流域综合治理点检查,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

二是抓点示范。按照沿河、沿路、沿城的思路,每个县区每年确定2-3条示范流域,采取专业施工,并结合当地的自然特点和主导产业抓出各自特色,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这些典型示范流域,为面上小流域的实施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

三是多方筹资。在国家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采取内部拆借、银行贷款、工程队垫资等办法,提前启动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在流域治理的大框架下,统筹小型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口粮田建设、退耕还林等项目,与水保项目整合在一起,资金捆绑、集中投入,逐流域整体推动,使流域治理发挥了整体效能,突出了规模效益。

四是管理规范。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通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安康市境内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康市水土保持生态造林工程苗木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管理、资金筹措、检查验收等程序和具体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的基本程序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抓好工程建设。同时开展了监理、监测、质监等相关工作。各县区制定完善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了项目的建设管理。

五是宣传到位。在交通要道、施工现场、主要集镇悬挂突出“丹治”工程的固定标语。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流域治理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大造舆论声势,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丹江水保项目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督查组指出,我市“丹治”工程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急需解决,主要表现在:一要加强技术力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国家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现有人员结构、数量、素质已不适应当前水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市、县区水保部门应充实技术人员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二要处理好点面关系。既要抓好示范点建设,同时做好面上工作。示范点的选择要因地制宜,体现规模效益,具有可推广性;工程设计要科学、安全、合理。生物措施应与主导产业建设相结合,必须进行工程整地。三要处理好治沟与治坡关系。小流域治理应先治坡后治沟,治坡与治沟兼顾。沟道治理的投资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四要处理好建设与管理关系。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完善招投标程序。自查自验资料(包括财务)手续齐全、规范。五要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丹治”工程建设县应该是水保预防监督示范县,既要抓生态建设又要抓监督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源头上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安康市水利局局长赵继民、副局长唐大明,沿途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水利局长陪同检查。计划、财政、国土、审计、农业、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