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水普办负责人关于全市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普查数据成果的汇报,随后,各成员单位对我市水利普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我市水利普查能按照《第一次水利普查总体方案》规定的普查内容、技术路线和质量控制规定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处理,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填报,分级审核,数据较为准确;普查成果与统计资料、年报资料、行业标准进行了综合比对分析,论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各专业组数据客观正确,符合实际,基本达到了数据质量要求,同意水利普查成果数据;对普查成果部分动态数据指标要进一步核实,原则同意将该成果上报。
邹顺生副市长在充分肯定我市水利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水利普查工作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能按照国家、省水普办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组建责任心强、业务精的普查队伍,迅速展开普查工作,将普查区划划分为10个县级普查区、161个乡级普查区,2519个村级普查小区。对水利工程、河湖开发治理保护、经济社会用水、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灌区、地下水取水井六个方面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始终将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普查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填写内容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可靠,普查成果符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项目标要求。一年多来,通过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基本完成了我市水利普查前三阶段工作任务。
对下步工作,邹顺生要求:要充分考虑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与相关部门衔接、复核、校正数据,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审核普查数据,认真做好省级及以上普查机构审核意见的复核、确认、整改工作;要做好档案归档和保密工作;要及早谋划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扬斌, 市水利局局长、市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平和市普查办全体人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