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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0年度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通过省级竣工验收

作者:发布日期:2012-05-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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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9-30日,省水土保持局抽调省市有关专家、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在省水保局副总工潘宣带领下,对安康市2010年度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石泉县饶峰河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工程进行了验收,对2011年度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检查。

 

  

 

验收组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程的实施与保存、效益发挥、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了复核,踏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石泉县水利局对该工程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了项目管理、财务等内业资料。根据外业抽查、内业及财务审核,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自查验收工作组织有序,自查结果较为真实,全面完成了2010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对工程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思路清晰。二是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标准较高。三是注重技术,机制创新,治理效果明显,品味显著提高。四是宣传形式多样,氛围浓厚。五是内业资料齐全,管理比较规范。

 

验收组还指出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认真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路渠、河边、庭院的美化,提升效果;从理论和技术上对污水生态化处理工程进行总结完善,为面上推广创造经验;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对2011年度项目实施要按照要求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