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安康市水利局> 水利新闻> 县区水事>正文详情

旬阳:加强法治建设   构建和谐水利

作者:发布日期:2013-08-21 09:04
分享到: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县水利局按照“法治旬阳”建设要求,坚持以依法行政为生命线,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加快依法治水管水进程,群众用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水事秩序井然,促进了水利事业和谐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确保了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延续性、长期性。建立了“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模式,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上下团结一心、相关股室配合”的法治创建工作格局。加大经费投入,对普法阵地、设备、材料等宣传教育设施的经费保障上予以优先安排和足额支持,有力保证了普法和法治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化宣传培训,打造法治环境。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教育,以学法提升执法水平。结合年度学习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通过专家讲座、辅导学习、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水法》、《新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一些专业法规及《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及有关规章条例,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深入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水法治与水忧患意识。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减灾防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规宣传,发放水法规宣传资料,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把水利法规宣传延伸到千家万户,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惜水、爱水、保护水的自觉性。三是针对近年来陆续建设的一些重点水利工程征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等实际情况,把熟悉水法律知识、政策把握能力强、具有丰富处理经验的工作人员派驻在工程建设一线,在执法现场向管理相对人解释适用的水法规条款,依法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法规法律普及,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强化依法行政,维护水事秩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设立公示栏,做到“四有六公开”,即单位有公开载体、窗口有服务指南、集体有服务承诺、个人有岗位职责,做到执法信息、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开,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对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到本单位办事提供周到服务。坚持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水事活动专项执法,针对河道乱采、乱倒、乱建等“三乱”行为,联合双创、公安、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治理河道“三乱”,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明显遏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组织开展水保专项执法,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查处水事案件有力度,河道清障有成效,有力地遏制了各类水事案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水事秩序。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有效防止水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行为,县水利局加强了对水行政执法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和实施了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以及执法过错问责制,增强内部约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解决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合法、规范、高效、廉洁。二是加强民主监督,将执法程序、执法依据予以公开,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强化了水利法治创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水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