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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作者:发布日期:2014-03-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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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保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局面,安康市水利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要求把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治理等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

 


 

  

 

2014年3月1日市水利局联合汉滨区水利局在安康市市区中心广场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全面启动了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市、区水保站全体职工和宣传贯彻水保法成员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广播播放《水土保持法》,在醒目位置悬挂8副大型宣传标语,制作水保科普知识及治理工作成果展版,从水土流失危害、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等方面展示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近几年来水保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向人民群众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汉滨区水利局印制了有《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和水土保持科普知识的笔记本,在两会期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1200本,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发送了300本。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将印制有水土保持科普知识的作业本免费向中小学生发送了7000余份,培养青少年学生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据统计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已发送宣传资料共计1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近1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水保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