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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2014】宁陕:采取得力措施  狠抓中小河流项目管理

作者:发布日期:2014-05-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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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2011年启动中小河流项目建设以来,立足县情实际,不断探索项目建设管理机制,项目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几年来,该县在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中,始终紧紧围绕质量控制,坚持“四抓”,一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县级政府、主管部门、法人单位、镇村负责人四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二是抓质量控制。严格实行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并按四重监管机制要求,在每一个施工标段,固定设置2名水利局技术员负责现场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23名监理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并按一个施工作业面1名人员,在当地村组聘请社会监督员负责施工工序全程监管,在这三重人员的基础上,局纪委成立重点项目督察组,由水利局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带队,每周2次以上到各建设工地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抽查,对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情况、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督查,保证工程监管到位、工程质量不出问题。严格施工工序管理。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办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施工程序、原材料、施工方法、工序验收、进度、施工安全等进行规范。在具体操作上,将要求所有浆砌石灌浆前实行仓石报验,灌浆必须进行机械振捣。在现场管理上,将明确水利局现场技术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求重大事项必须报告,严禁私自变更设计和降低施工要求,杜绝施工管理的随意性。同时,业主和监理方每月定期联合召开由监理人员、水利局技术人员、社会监督员、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集中查找施工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三是抓资金管理。严格实施专账管理,单独核算,按照3+1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审核,所有结算支付款一律通过银行账户结算。严格财经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稽查和财务审计,确保不发生项目资金流失、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工程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四是抓安全管理。将防洪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纳入全局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定期对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开工前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在县水利局及项目办的严格管理下,该县按期保质完成了蒲河、汶水河、长安河等三个中小河流项目建设任务,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