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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2014】镇坪:念好“六字经”狠抓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作者:发布日期:2014-11-1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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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管理的规定要求,确保全县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得到有效监管,预防各类因水利工程质量引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向好发展,镇坪县水利局认真念好“学、宣、导、查、督、验”六字经,狠抓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一是“学”,即学习培训。组织局属相关股室单位及监理、施工、设计、检测等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工作职责,要求项目法人、检测、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各司其职,严格履行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各自职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宣”,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简报、警示标语、宣传栏、网络媒体等,大力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向社会发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余份,积极营造良好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氛围。

三是“导”,即技术指导。督促指导施工建设方、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技术力量配备,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四制”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用料、基础开挖等技术指标达到相关要求,水利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导施工,全程参与、监督整个工程的建设实施,杜绝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四是“查”,即现场检查。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验证照等方式,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施工管理、安全设施及度汛预案落实、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查看,对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资料、质量技术资料、建设项目审批资料、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查阅,对相关人员资质证件进行查验。检查中指导帮助各工程参建单位健全和完善工程的质量监督体系,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纠正并规范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监理单位的监理管理制度,对各工程建设法人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五是“督”,即督促整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度汛、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施工现场的查看,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落实。对施工进度缓慢的责令加班加点、增派人员、创新管理等措施加以解决;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返工,同时提供返工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对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暂不具备条件整改的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停工,整改到位后再施工。

 六是“验”,即严格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对照方案设计工程量,实地验收完工项目及工程产生的实物量进行实地核查,防止虚假工程量,虚支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干部安全。

通过这些切实有效的举措,镇坪县中小河流、“丹治”、城镇安全饮水、水毁修复等重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