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发布日期:2018-03-20 15:46
分享到: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水利年度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供水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审查全市防汛抗旱和抢险应急预案及大中型水库汛期运用调度计划;指导全市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全市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抗旱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负责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县、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有关政策,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按规定负责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跨部门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渔政执法和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遵循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和柔性治水思路,把新时代安康水利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推动全市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计划完成年度水利投资15亿元;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3万亩;解决403个贫困村、12.56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0平方公里;加快推进汉江综合整治,新修加固堤防和护岸5公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步伐,综合治理河长35公里;新增小水电装机1万千瓦;完成水产品产量4.1万吨,产值20亿元;汉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继续抓好10条示范河流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个,事业单位3个,企业单位2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水利局机关 

2

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3

市渔业局

4

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5

市水利管理工作站

6

市中心城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

7

市鱼种场

8

市水电建筑工程勘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4人,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58人;实有人员98人,其中行政56人,事业38人,工勤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9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收入预算为1145.01万元,较上年增长18.5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二是单位在职人员比去年人员有所增加,三是个人取暖费提标等。

2018年,市水利局部门支出预算为1145.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013.01万元,占支出总额88.4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2万元,占支出总额11.5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18.57%,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收支1145.01万元,较上年增长18.57%,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收支1145.01万元,较上年增长18.57%,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05万元,增加18.3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科目。

3)行政运行50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0.26万元,增加19.04%,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档及个人采暖补贴提标引起人员经费增加。

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72.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加11.51%,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水利行业业务的监督管理。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7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09万元,增加23.7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水利工程的管理。

6)水利执法监督60.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0.0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水利执法监督预算科目。

7)水土保持99.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21万元,增加18.1%,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水土保持工作投资。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24.6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06万元,增加11.7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水资源的管理。

9)水利技术推广22万元,与2017年持平。

10)水利工程建设14.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8.59万元,减少77.21%,主要原因是注重水利工程建设转为后期的管理工作。

10)住房和保障支出62.2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7万元,增加1.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引起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市水利局支出预算为1145.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0.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4.23万元,较上年增长19.5%,全部为人员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增加及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核算。

商品服务支出213.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45万元,较上年减少5.94%,减少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科目从商品服务支出中调整出来。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05万元,较上年增长42.8%,增加原因是工资福利政策性、结构性调整。

资本性支出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今年在预算中增加了科目。

对企业补助1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今年在预算中增加了科目。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加原因是今年在预算中增加了科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3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0.96%。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1.72%,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2018年会议费预算26.54万元,较上年减少4.41万元,减少19.93%,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8.8万元,较上年增加5.27万元,增加149.29%,增加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4.05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82.33万元,增长16.41%。原因一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二是单位在职人员比去年人员有所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未做政府采购预算,但如果有发生额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业务。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