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对于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的陕西来说,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瓶颈。为切实保护好有限而宝贵的水资源,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严管细抓问责:为节约保护水资源护航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目标,‘四项制度’建设内容,并提出通过建立监控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投入机制、加强责任考核等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三强一富一美’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对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瓶颈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陕西省水利厅厅长王锋评价说。
顺势而生:节约保护好每一滴水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呼唤。
水资源之于我省有多紧缺而宝贵,一组统计数据最能说明问题:全省水资源总量423亿立方米,居全国第17位,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属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特别是关中和陕北地区,占全省65%的国土面积、77%的人口、90%的经济总量,但水资源总量仅占全省的29%,人均水资源量分别为349立方米和736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重度缺水线。
不仅是水资源短缺,水资源时空分布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不协调,统计显示,我省最丰最枯年份地表径流相差十倍,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70%的水量在陕南。
再加上水资源开发潜力有限,全省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63亿立方米,剔除地下水超采量,全省已开发利用87亿立方米,开发潜力仅76亿立方米,其中陕南66亿立方米,关中和陕北只有10亿立方米。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以及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在继续加快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城乡供水建设的同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已成为我省最为紧迫的必然选择。
“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战略决策,省政府颁布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2015、2020和2030年的水资源管理目标,提出了实现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建立责任考核四项制度的主要任务及措施。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节约和保护好有限的水资源,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玉忠说。
四个坚持:坚守红线不放松
《实施意见》围绕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的宏伟目标,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现代化水资源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二是坚持人水和谐、统筹兼顾,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意见》确立了全省水资源管理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5.51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及各地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和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0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9%以上。
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12.92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三条红线:制度保障措施发力
《实施意见》共5章、23条,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是第1章,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包括第2、3、4章,是主体部分,重点阐述了实现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主要任务及措施;第三板块为第5章,从责任考核、监控体系、管理体制、投入机制、政策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保障措施。
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即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5.51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在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上,提出尽快形成完善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并严格规划管理,建立流域和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主要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双控制,同时鼓励开展地区间、行业间水权交易,通过市场手段配置水资源。加强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加快“双十双网”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科学合理建设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资源配置水平。
在用水效率控制上,提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修订出台我省行业用水定额,实行用水效率准入管理,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强化新上高耗水项目用水约束,对居民生活、非居民实行有差别的水价政策,建立农业用水水价补贴机制,积极鼓励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微咸水和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与支持。
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上,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水源地管理与保护,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强化水源涵养和应急管理,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加快推进渭河、汉江综合治理和红碱淖生态修复,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在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上,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目标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各级政府要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省财政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健全水资源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创造良好氛围。
“严”“实”结合:确保《实施意见》落地生根
“我省《实施意见》的特点体现在两个字,一个是‘严’,一个是‘实’。”省水利厅副厅长张玉忠评价说。
“严”体现在“三条红线”上。“三条红线”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底线,一旦突破这样的底线,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受损,生态环境就要受到严重影响。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管理目标更加严格。水利厅已经将国家分配给我省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配到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计划单列市,经过反复征求各市区意见,将报省政府审定公布。这个控制指标就是各地在一个时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一个底线。
制度体系更加严格。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细化用水总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计划用水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行为都有章可循。
管理措施更加严格。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要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对于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就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实行用水效率准入管理,一般低于用水效率指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考核问责更加严格。制定省政府对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计划单列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作为对各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实”体现在保障措施上。就是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上用“实招”、干“实事”、出“实效”。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总量控制指标。各地区、各流域用水总量指标一旦确定,就不再进行行政干预调整,如果要突破用水指标,只能依靠地区间、行业间水权交易的市场手段来解决。
二是从政府层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杠杆等手段,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加大旱作农业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开展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先进节水工艺,广泛推广节水器具。
三是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重要依据,管辖地人民政府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打造美丽陕西。
四是建立监测与统计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现代化水资源监测监控体系,制定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办法,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用准确的监测数据和法定的统计数据作为对各级政府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