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重点水利项目集中开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135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7〕211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1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1-24 10:1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努力夯实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水利基础。按照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决定于12月初集中开工建设一批今冬明春重点水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项目。紧扣中省投资方向和扶持重点,针对全市水害、水患,结合群众水需、水盼,按照设计到位、资金到位、程序到位的原则,围绕防洪保安、水利扶贫、水源工程、水保生态、农田灌溉、农村水电等领域,筛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要求每县(区)最少选择2处重点水利项目,并将所选项目基本情况于11月26日前上报市水利局,同时上报联络人及电话。
二、准备现场。12月初(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市将举行重点水利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届时在汉滨区设立主会场,各县设分会场。主会场由汉滨区水利局负责准备现场,市水利局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分会场由各县负责准备现场。现场准备工作要符合八项规定,坚持务实从简,突出兴水主题。
三、相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抢抓当前黄金时节、冲刺年度目标任务的有效举措,是弥补水利建设短板、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因此,各县区水利局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亲自选点、亲自协调、亲自检查,确保集中开工仪式如期举行;二要加快建设。要以集中开工为契机,按照既定目标,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投资计划有效执行。坚决杜绝开而不工的现象发生;三要强化监管。在开工前,所选项目必须明确直接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联络人。在建设中,坚持“四制”管理,要求参建各方严格履职,重点加强对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施工安全和干部安全。
联系人: 严羽枫 电话3112337
安康市水利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