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社会生态,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李文军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月15日、16日,李文军分别在城南上好佳酒店和凤凰国际酒店操办酒席共计25桌,违规收受同事礼金。2018年4月18日,县纪委给予李文军党内警告处分。
2、涧池镇马鞍桥村支部书记喻小平违规收受群众礼金问题。2017年1月6日,喻小平在家为儿子举办婚宴酒席共计40余桌,违规收受本村村干部、村民礼金共计19600元。2017年12月13日,涧池镇纪委给予喻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3、双河口镇兴春村党员钟瑞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10日,钟瑞文在城关镇龙岭村农康家园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14桌,收受礼金21300元。2018年3月5日,双河口镇纪委给予钟瑞文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