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
1、白河县中心敬老院副院长兼会计曹庭山套取、贪污五保供养资金问题。曹庭山在管理白河县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费及经费过程中,采取虚假报帐的方式,套取五保经费318834.5元用于账外支出,并与他人合伙私分公款142959.8元,其个人分得54791.9元。曹庭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白河县双丰镇五星村原村主任项尔林侵占他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项尔林在托管双丰镇五星村在册五保户马祖焱期间,代为领取其退耕还林补助,后2012年9月马祖焱死亡后,项尔林仍继续领取使用其名下2012年至2016年4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2500元,没有交回村集体管理。项尔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白河县宋家镇安乐村第一书记谈际星履职不力问题。白河县供电局茅坪供电所职工谈际星于2018年2月起担任宋家镇安乐村第一书记,2018年2月23日至3月10日期间,谈际星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一直未到村开展工作,不履行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影响了安乐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推进。谈际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