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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创指发〔2017〕4号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国卫巩固提升暨复审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02-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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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安康中心城市国卫巩固提升暨复审达标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
                                                               2017年2月17日



 

安康中心城市国卫巩固提升暨复审达标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国爱卫办已将我市列入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行列,为确保中心城市国卫巩固提升工作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复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坚持“市区一体、责任唯一、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原则,按照“谁的职能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谁出问题谁承担”要求,突出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达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复审达标急需设施建设管理。
    1、5月底前启动中心城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建成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堆放场,健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运行记录、管理台账和各项监测资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及建筑垃圾管理达到标准。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责任人:范传斌。督查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2、5月底前建成食品摊点、流动摊点集中经营区或便民市场5个以上,引导果蔬连锁超市进社区、进小区10个以上。打造市容环境严管示范路段,完成东关正街民俗饮食样板街区建设。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责任人:范传斌。督查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3、5月底前取缔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区出入口占道摆放垃圾斗,加大垃圾站台、垃圾收集房扩容改造和环卫作业设备建设,及时更换破损污浊、影响市容的垃圾收集箱桶,新增垃圾收集房20个(高新区5个),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50%。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范传斌、黄勇。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4、做好区属不达标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开展区域旱厕摸底调查和拉网式排查,5月底前实现辖区无旱厕目标。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范传斌、黄勇。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5、5月底前完成安旬路、枣园路、瀛湖路等城市出入口景观绿化和美化亮化节点建设,做好公共绿地管护和苗木补植补栽、树穴植被覆盖,及时修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彩砖,落实一江两岸截污工程,杜绝污水直排。城区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8%。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陶柏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创森创园组。
    6、8月底前完成市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建立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理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保证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处理率、办结率、回复率100%。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陆隆敏。督查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运输、流动摊贩、乱设招牌、车辆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行动,严管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8月底前完成安康大道、高新大道、滨江大道、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大桥路、育才路8条文明示范街区市容环境达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陆隆敏。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2、规范农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及环境卫生日常监管,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划行规市、功能分区、食品安全、公厕管理、病媒防制、农残监测等达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责任人:王传杰。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3、组织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规范各类建筑工地达标管理,督促待建工地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和围挡隔离设施,保证在建工地围挡围栏设置率、出入口硬化率、冲洗设施使用率、建筑物料覆盖率、场地黄土覆盖率、施工车辆覆盖率“六个100%”。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石昌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4、组织开展禁鸣禁放、流浪犬只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疏导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粘贴、涂写涉及伪证、票据、印章等乱贴乱画案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杨尚伟。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5、加大汉江、月河、黄洋河、吉河和南山排洪渠、寇家沟、屈家河、付家河、冉家河等河道沟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5月底前完成河道沟渠护岸绿化美化和环卫设施建设达标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吴平。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创森创园组。
    6、组织开展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保证主次干道沿街门店门头牌匾和广告灯箱设置达标。对中心城区有碍观瞻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整治任务台账,5月底前完成有碍观瞻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陶柏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7、组织开展废旧回收占点专项整治。保证废旧物品分类入室堆放整齐,地面平整硬化,区域环境干净整洁,病媒生物密度达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责任人:刘家琪。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8、组织开展已征待供土地专项整治。3月底前对已征待供土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5月底前重点解决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交通沿线待供土地垃圾污染、黄土裸露和场地不平整等问题,督促做好过渡性绿化及场地围挡、文化墙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责任人:廖坤波。督查单位:市双创办督查考核组。
    9、组织开展汽车修配门店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除乱堆乱放和垃圾污染,加强城区客运站、码头等窗口单位达标管理,规范公共交通、出租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督促落实城区出入口、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达标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责任人:江家安。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10、组织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落实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清扫保洁队伍及环卫设施配套,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消除乱堆乱放和垃圾污染。严格单位卫生纳入社区管理制度,坚持做好周五义务清扫和“门前四包”责任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大清扫大清洗活动。责任单位: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范传斌、黄勇。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规范小餐饮、小作坊食品安全达标管理,加大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服务、集体食堂各环节监督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食药局;责任人:唐纹。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2、强化农产品种养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严格生猪、畜禽检疫检测市场准入,组织开展私屠滥宰执法检查,规范定点屠宰企业加工经营和操作流程,加大屠宰企业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病媒防制和档案资料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责任人:崔用慧。督查单位:市双创办督查考核组。
    3、督促汉滨区、高新区落实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杜绝露天加工制售、占道经营、明锅亮灶和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人:陆隆敏。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四)提升公共卫生监管服务水平。
    1、严格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制度,加强室内控烟劝导干预和空气质量监测,扎实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健全卫生设施,落实消毒措施,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经营业主自律意识,公共场所卫生达标率100%,五小门店行业达标率9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2、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工作,加强市政供水、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督促涉水企业健全饮用水安全防护措施,规范饮用水水质监测和消毒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符合卫生标准。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3、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督管理,积极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督促行业部门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单位负责制,3月底前完成孳生地调查和治理任务,开展三防设施建设专项检查,5月底前实现防制设施合格率、使用率达到95%以上,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效果评价和防制技术培训,加大春、秋两季公共区域集中消杀频次,保证中心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标。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慢性病、地方病、重症精神疾病规范化管理,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和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免疫规划和冷链运转,加大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行为,确保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传染病暴发疫情。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5、加强校园周边“少儿之家”和托管服务机构清理整治,开展无烟学校和健康学校创建活动,按照标准配备校医和心理辅导教师,严格落实学生缺勤缺课追踪、晨检和入、入托接种证查验,加强学生文明礼仪、卫生知识宣传普及,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马恒昌。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6、强化职业危害重点企业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做好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及时化解职业病诊断鉴定信访投诉,确保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汪小卫。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五)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1、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达标任务,每季度对中心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燃煤锅炉、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实现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10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彪。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2、加强中心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二级保护区监督管理,强化水质安全保障,做好水源地森林植被提升工作,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严格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和污水污物达标排放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直排、偷排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陈彪。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城建城管组。
    3、加大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操作流程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完善医源性污水处置系统和运行记录,医源性污水消毒、监测、排放符合标准。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六)强化市民素质教育和创建宣传。
    1、充分发挥市级各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曝光台”、“市民访谈”等栏目,集中对不讲究卫生、不遵守交规、不爱护公物、随地乱吐、随手乱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开办“健康讲堂”和健康教育专栏专刊,围绕居民健康素养、重点公共卫生问题等内容开展健康传播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吕正勇。督查单位: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
    2、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达标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和无烟单位创建力度,指导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厂矿企业、镇办社区、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继续办好健康教育专栏,落实不同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基本技能掌握率专业测评,做好健康技能和卫生知识宣传培训,保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3、加大健康细胞、健康小屋、健康自助网点建设力度,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干部职工和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健康干预和工间操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责任人:郭德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4、加大中心城区公园广场、社区小区等人员聚集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建立体育健身团队和志愿服务队伍,5月底前按照人口1000:2的标准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动员居民群众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责任人:陈元安。督查单位:市双创办卫生创建组。
    5、5月底前分别在安康大道三桥头、安旬路、瀛湖路等城市出入口设置“国家卫生城市”固定宣传牌,展示城市创建成果,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城区各主要路口大型显示屏和沿街门店LED电子屏刊播双创知识、健康教育等宣传标语,营造创建氛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人:陶柏林。督查单位:市双创办综合协调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国卫复审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国卫复审达标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队伍,专司国卫复审达标工作。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市区一体”原则,切实抓好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关于印发2017年国卫巩固提升和健康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总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国卫复审达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完善档案。市、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国卫巩固提升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特别要做好复审达标急需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通过项目引领撬动社会力量和各方资源,加大国卫复审达标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保证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市、区双创办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国卫复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健全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收集整理,全面真实反映国卫巩固提升工作过程。
   (三)综合整治,专项督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国卫巩固提升年度目标,采取销号制和编号管理的方法,倒排工期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逐项逐条落实复审达标任务,要按照“逐点突破、反复指导、重点蹲守”的方法,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夯实镇办社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监管职能,加大基层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监督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各督查单位和市双创办各工作组要对应各自承担的督办职责,集中力量、巡回检查、分项督办,保证重点任务完成一项、达标一项、巩固一项。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国卫复审达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办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市双创办将国卫复审达标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采取“三级督办”和暗访巡查、现场抽查的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并在相关媒体公示和曝光检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档案资料收集和复审达标任务的单位,依据《安康市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安康市双创工作问责办法》和《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